海报直击|赤峰敖汉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酒驾肇事致四兄弟死亡 找人顶包自己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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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赤峰5月10日报道
记者 仪首歌 吴军林
清明节这天(2020年4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赵云启驾车载着赵云山、赵云飞、赵云海去扫墓。上午7点25左右,四兄弟不幸遭遇车祸,赵云启、赵云山和赵云飞当场死亡,赵云海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四兄弟中,赵云海、赵云山是亲兄弟,赵云启是他们的堂兄弟,赵云飞与另外三人系族人。他们的年龄分别是54岁、52岁、51岁、45岁,都是家里的顶梁柱。
酒驾事故致4死 同车人顶包
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4月29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4月4日7时25分许,潘某国驾车沿省道210线由南向北行驶至529km+200m处公路,遇杨某新在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停车,开启左前车门时,向左躲避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赵云启相撞,后又与杨某新开启的左前车门及杨某新相撞,致使赵云启、赵云山、赵云飞当场死亡,赵云海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在公安机关调查初始阶段,潘某国隐匿自己驾车,同车人闫某华冒名顶替潘某国驾车发生事故,潘某国潜逃藏匿逃逸。
事发现场(受访者供图)交警对事故形成原因分析认为,潘某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遇前方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开启左前车门时,采取措施不当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是形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杨某新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形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4月29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赵云启的女儿赵海英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出具的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报告书显示,潘某国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13mg/100ml。
潘某国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报告书(受访者供图)赵海英说,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4月12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杨某新、潘某国提出复核。交警受理后,于4月29日再次出具认定书,在原有的“潘某国隐匿自己驾车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后潜逃藏匿逃逸”基础上增加了“闫某华冒名顶替潘某国驾车发生事故”,她才得知“顶包”一事。
5月8日,在赵云启家中,其女儿赵海英对记者说,事发后,肇事司机潘某国未向几位遇难者家属道歉。
“能给句安慰话也行啊,先安慰安慰我们。”言及此,赵云山的妻子开始哭泣。
肇事者潘某国系敖汉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事发后近一个月,5月1日,敖汉旗公安局就此发布通报称,4月5日,潘某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4月30日,潘某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因涉嫌包庇罪被移送起诉。
5月9日,赤峰市检察院发布通报,敖汉旗“4.04”交通肇事致4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潘某国于4月16日被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向敖汉旗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于5月8日报请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为确保案件依法、客观、及时、公正处理,当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商请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对全案依法审查起诉。该案正在办理中。
而潘某国也因其敖汉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身份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在赤峰市委宣传部于5月9日发布的通报中,对其身份予以确认。
对当时的“顶包”行为,赤峰市委宣传部通报称,在公安机关调查初始阶段,肇事车辆内乘客闫某华称自己为驾驶员,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肇事车辆驾驶员为潘某国,闫某华系冒名顶替。
赤峰市委宣传部就此案的通报据上述通报,5月8日,经中共敖汉旗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潘某国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闫某华,无业,与潘某国系朋友关系。
4个家庭的经济支柱都倒了,还有养殖贷款要还
5月8日,在赵云启家中,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遇到了敖汉旗官方组成的协调组。据赵海英介绍,协调组由敖汉旗司法局和各乡镇派出所成员组成。
赵云海的儿子赵成林代表遇难者家属向协调组提出,希望获取事发时警方的详细执法过程视频,“先是说逃逸,最后才知道有顶包这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