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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去世,房屋产权如何办

时间:2020-07-28 作者:重庆殡仪馆 点击:

    市民咨询:

    市民张先生的父亲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突然因病去世。张先生料理完丧事后,便准备处置父亲生前留下的房产。但他听说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必须由本人办理,现在父亲已经去世,又该如何办理房屋产权呢?

    有问必答:

    商品房产权登记与继承登记合并办理

    应当这么办:

    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正常情况下应由《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房屋预购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买卖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但是对于张先生这种情况,应区别对待。如果房屋买受人去世,首先应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后继承人可持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材料与《继承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在为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时一并办理继承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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