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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丧时间严格限制为“头尾5天”

时间:2018-06-02 作者:重庆殡仪馆 点击:

  四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超期办丧将责任倒查;6月1日起群众举报有奖
  本报讯 5月31日,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共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石狮市委文明办、石狮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流程的通知》,对《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办理的相关流程、要求作出调整。此举的目的是为了防范目前《死亡证》办理的一些违规行为,更好落实文明办丧的要求,严格将办丧时间限制为“头尾5天”。
  根据《通知》精神,今后《死亡证》办理增加了一些流程和要求。主要变化有:1.《居民死亡证明》开具,要求经办人员(或挂片村居“两委”成员)要认真询问、调查并准确填写居民死亡时间等信息,经1名村(居)主干签名后,加盖村(居)委会公章。有关调查、签字的要求,均体现在《居民死亡证明》单上。而此前,《居民死亡证明》单只需村(居)委会盖章,没有经办人、村(居)主干签字要求。2.强化信息核查工作。要求各村(社区)经办人员要认真做好死亡信息(特别是死亡时间)的核实工作。同时,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死亡信息进行二次核实,坚决遏制少数家属延期申报死亡时间的违规情况。殡葬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死亡证》出具的时间办理冰棺出租、遗体火化等事宜。

  《通知》强调指出,办丧时间5日以内的要求,其内涵为“头尾5天”,并非120小时。为确保文明办丧规定有效落实,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移风易俗工作的积极性,《通知》明确,自2018年6月1日起,我市对超期办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辖区村(居)委会违规开具死亡证明,殡葬管理机构违规受理租棺、火化事宜等情况实行有奖举报,举报电话:88710002。凡举报一例并经查实的,每例奖励举报人500元,有关部门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群众举报由市委文明办统一受理登记。同时,市委文明办将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查实的超期办丧等问题,我市将进行责任倒查。(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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