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铺殡仪电话

联系我们
  • 重庆殡仪馆服务公司
  • 手机:4008700945
  • 电 话:4008700945
  • 邮 箱:493392326@qq.com
  •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殡葬资讯 >
殡葬资讯

亲人过世账款难兑 多种途径均可解决

时间:2018-08-05 作者:重庆殡仪馆 点击:

原标题:亲人过世账款难兑多种途径均可解决

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从民法角度而言,一个自然人死亡,必然导致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继承便是死亡引发的一项重要法律事项。

近年来,因继承财产而发生的民事纠纷时有所闻,一部分是由于几个继承人之间因继承份额的多寡发生争议,还有一部分就是像本期案例所显示的那样,是当事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过程中与相关金融机构发生的纠纷。

依据相关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存款人去世后,继承人可能不止一人,银行无法确定取款人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某一继承人在其他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把存款取出,就会产生纠纷。因此,就要求公证处对继承权进行公证或者进行司法确认,继承基金、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时,也大多需要按此办理。

在本期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存款人姜某因故去世后留下一笔存款,法定继承人姜大爷又将姜某的银行卡遗失,姜大爷拿着存款人相关的死亡证明及户口簿等证件到银行取款,结果被银行依法拒绝支付相关款项。最终,通过法院的司法确认,姜大爷顺利取得了这笔遗产。

当然,还有部分资金账户的持有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能因掌握凭证、密码等关键信息,可直接支配相关资产。对于这种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胡勇)

上一篇:海口扩大殡葬服务补贴范围 遗体火化补贴1640元

下一篇:演员李艾佳去世原因是什么?演员李艾佳为什么去